Victorinox 商標保護政策

Victorinox AG(總部位於瑞士施維茨宜溪鎮)及其子公司(合稱「Victorinox」)為以下受保護商標的所有者,其他除外:Victorinox、Swiss Army、Swissgear、Wenger(以及這些商標的其他組合)。

Victorinox 在全球範圍內嚴格保護和捍衛這些商標。Victorinox 僅允許在法律範圍內、根據合同約定或按照本《商標保護政策》使用其商標。Victorinox 有權與獲授權人士(例如經銷商、轉售商或其他第三方)以合同方式約定更具體、更廣泛或不同的條款。

1. 使用受保護商標、圖像、文字及其他內容

1.1 Victorinox 的受保護商標只能在獲允許的第三方使用範圍內和按照相關中間人的指引用於廣告、搜尋引擎或社交媒體。

1.2 除非事先另有書面議定,Victorinox 不允許使用其受保護商標作域名的一部分(在網上展示的二級域名,例如 www.victorinoxshop.com)。同樣地,此條款適用於直接或間接涉及 Victorinox 或其商標的名稱,無論是縮寫、衍生詞或類似方式的稱號(例如 vx、vic、myvic、vic-wen 等)。相反,Victorinox 允許其受保護商標用於 IP 地址以命名子頁面(例如 www.domain.com/victorinox)。

1.3 如果未經授權而以 Victorinox 的受保護商標註冊域名,根據第 1.2 條,第三方必須連結之前的網站至另一域名,並立即轉移未經授權註冊的域名予 Victorinox。如要開始轉移,請透過 trademark.protection@victorinox.com 聯絡 Victorinox 以展開適當的程序。

1.4 獲授權第三方只能使用 Victorinox 提供的標誌。標誌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或融入到其他圖形設計元素中,反之亦然。

1.5 不得使用 Victorinox 的受保護商標及設計,尤其在第三方網站,以免誤導潛在客戶認為該網站由 Victorinox 營運。就此,第三方網站必須確保使用適當的設計及標示。尤其明確禁止放置 Victorinox 標誌於網站左上角。

1.6 Victorinox 或其附屬公司營運網站的設計及內容受版權保護。這尤其適用於 Victorinox 網站包括的產品圖像、產品描述、文字及其他內容。因此,未經 Victorinox 書面許可,禁止採用、編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任何設計及內容。

1.7 Victorinox 營運的媒體中心向獲授權人士授予使用 Victorinox 產品圖像、產品描述、文字及其他內容的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此媒體中心提供的內容,尤其任何產品圖像。

2. 產品修改及保養

2.1 未經 Victorinox 事先書面正式批准,第三方不得自定任何 Victorinox 產品的設計並上市(唯一例外是刀片及刀殼雕刻)。這不適用於已透過合同約定安排修改產品作定製用途的獲授權人士,且必須符合強制規定。

2.2 Victorinox 有權拒絕為任何經修改產品提供任何保證或保養。獲授權人士必須明確令最終買家了解這點。

2.3 如因經修改產品而引致損害賠償申索,Victorinox 亦有權向負責人士提起追訴。

本政策於 2016 年 10 月 1 日生效,Victorinox 可隨時作補充或修改。Victorinox 可自行決定所有修改及補充。個別國家及/或個別 Victorinox 產品類別可能受其他細則/政策約束。

若有任何關於《Victorinox 商標保護政策》的查詢,請發送電郵至 trademark.protection@victorinox.com

最後更新: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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